威英(T.R.Wynne),英国人,1902年至1903年任开平矿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(总办)。
1902年8月,威英被伦敦开平公司董事部委派到天津任开平矿务公司总经理。威英到天津后,把1901年2月19日的合同(经张翼签字画押的“移交约”)条款切记于心,因为他深知这个合同是把旧公司(开平矿务局)转让给新公司,取得地方管理权的重要文件。
威英认为,要想从张翼那里得到任何明确的东西,恐怕还要耽搁相当一段时间。他一定会尽量拖延,直到五万股股票到手的时候。
1902年8月,新上任的开平矿务公司总经理威英,一踏上中国的土地,便以绝对主人的身份开始在开平公司发号施令。为了扩充采煤领地,他自恃有张翼签写的“移交约”作凭证,无视中国地方政府的存在,先派人到林西矿界以北,清廷例禁开采的白道子一带擅自诓购地亩打钻探煤。英人的这种狂妄行为,被中国地方官员杨善庆知道后,予以严厉拒绝,并追回地契。此处不行,威英又打算在白道子东边的无水庄一带新购地内打钻勘探,杨善庆又以未接到张翼督办的命令为由,阻止了打钻。见此,威英便由唐山赶回天津,于1902年11月16日从天津发来电报,命令唐山矿矿师马美,将并列悬挂在井架上的中国龙旗撤下,单独挂英国国旗。由此爆发了“龙旗事件”。
事情发生后,英国驻津总领事立即做出反应,于11月20日函告中国吴炽昌护院:要求吴护院赶紧饬令中国兵役退到开平公司界外,并将升起的中国国旗落下。驻华英国公使也为此事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抗议,请饬查办中国地方官员。
“龙旗事件”引起外交纠纷后,很快惊动了清廷中大小官员。同时,也暴露了张翼私自卖矿的真相,当时任北洋大臣、直隶总督的袁世凯闻知此事后,于1903年3月3日,袁同开平矿务公司总办威英进行了一番争论。袁指出,现在的公司到底是一个英国公司,还是一个中国公司?旧公司的财产和权利是否已经卖给新公司了?曾付过多少买价?威英答复:现在的有限公司是一个英国公司,按照1900年7月30日签订的卖约曾授权德璀琳代张翼签字。张大人已根据卖约第六条规定,于1901年2月19日,以矿务督办的名义在移交约上签字盖印,承认这个卖约。这次出卖是彻底的,现在新公司持有旧公司的全部股票,因此它是旧公司及其财产的主人。威英还向袁世凯表示,有限公司极为希望协助中国政府开发它的广大矿业资源,使中国政府和官方都能得到巨大收入,为以后袁世凯放弃收开埋下了伏笔。
威英在开平矿务公司任职时间不长,1903年11月25日被那森少校所取代。
(王宝利 王 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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